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万州经开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万州经开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中标人数量(名)

    备注

    包1:万州经开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35743500.00

    700000.00

    1

    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61206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1月29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售价:无。

    (五)投标地点: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09号闽天会展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4:0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八)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4:3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50050130360000000386

    户 名: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行万州分行营业部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023-58153605

    传 真:023-58153600

    地 址:万州区双河口街道经开大道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67960950

    传 真:023-67960950

    地 址: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

    联系我们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

    电话: 023-67013085

    传真: 023-63609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