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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昌高新区陶瓷新材料标准厂房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荣昌高新区陶瓷新材料标准厂房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高新区陶瓷新材料标准厂房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110-500153-04-01-165639进行投资备案,项目业主为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荣昌高新区广富工业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工业标准厂房项目,地块用地面积约44352平米,总建筑面积83449.38平米,地上建筑面积72626.67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0822.71平米 。地块内包括独立建筑共10栋,其中,1栋多层公共建筑(1#楼)、2栋单层公共建筑(9#楼、10#楼),2栋多层丁类厂房(7#楼、8#楼),4栋多层丙类厂房(2#楼~6#楼),地下车库负一层。各建筑组合布局,生产生活合理分区,功能布置便于后期分租使用。最大建筑高度23.80m,最高建筑层数6层。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0486.24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其他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初步设计成果为基础,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与空调、燃气、消防、节能与绿色建筑、环境保护、海绵城市、人防工程、安防工程、装饰装修、污水处理设施、园林绿化、配套道路、以及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内容)及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主体工程精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给排水安装、消防设施安装、环境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以及设计包含的所有二次深化内容,按施工图要求施工采用装配式建筑工艺。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承担,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3-0618: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3-08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3-25 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中心1409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B栋3楼

    邮编:

    邮编:400023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龚女士、张女士

    电话:023-81060821

    电话:023-67960950

    传真:

    传真:023-6796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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