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迁(扩)建项目(二期)
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迁(扩)建项目(二期)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16〕11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园区C28-1/01地块。
2.2 建设规模:电梯共8台,包含4台客梯(1#楼1台,3#楼3台)、3台货梯(1#楼、3#楼、4#楼各1台)以及1台无障碍电梯(4#楼1台)。具体规格及功能配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本次招标金额约255万元。
2.3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含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或多次装卸)、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保管、仓储、五方通话(含井道内的布线)、井道清洁、土建整改、安装(含施工期间的水电接驳、电梯井道安全防护、安装人员食宿)、调试(含调试材料)、检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和调试期间配合协调、配合消防验收(联动)和通过二次消防验收、测试所需电费、组织验收、缴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电梯检测验收费、直至取得合格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以及质量保修期和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等。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甲乙双方图纸确定之日起排产时间60日历天,具备安装条件后3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全部电梯的生产安装和调试,达到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标准,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如下达的提货通知为分批到货,则每批次设备的排产和安装调试时间分别不得超过9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的电梯 制造商参与投标则该品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文件,其投标资格条件如下:
3.1.1.1 制造商参与投标的资格应满足以下①、②、③ 项中满足任意一项:
①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备曳引式客梯), 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
②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备曳引式客梯) ,且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
③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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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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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制造商应满足 3.1.1.1 的要求。代理商还需满足资格要求如下(应满足以下 ①、②、③ 三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代理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
② 代理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C 级及以上】。
③代理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许可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电梯,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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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含修理)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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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90万元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电梯供货安装)业绩至少 1 个;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内容。
3.1.4 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的电梯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或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委托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或电梯制造商以其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所投的电梯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商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两江新区春兰二路1号 地 址: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86072051 电 话:023-67960950
传 真:023-67960950
2022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