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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水县高铁片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B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彭水县高铁片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B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彭水县高铁片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B标段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21〕463号文、彭水发改发〔2021〕476号文、彭水发改发〔2022〕314号文、彭水发改发〔2022〕516号文、彭水发改发〔2022〕670号文、彭水发改发〔2022〕671号文、彭水发改发〔2022〕672号文、彭水发改发〔2022〕673号文、彭水发改发〔2022〕6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水县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临江社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2.2.1本招标项目包含彭水县高铁南站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纵三路一标段)、彭水县高铁片区智慧停车场、彭水县九黎滨江路广场新建项目、彭水县高铁片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彭水县高铁片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项目、撮箕沟幼儿园、彭水县高铁片区路网及配套工程(纵三路二标段),共8个(B1-B8)子项目,本招标文件简称“彭水县高铁片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B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表:

    标段(包)

    单项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估算投资金额(万元)

    B标段

    彭水县高铁南站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B1(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总用地面积61361.22m²(其中站前广场25438.12m²,公交枢纽中心及配套商业25108.84m²,商业12750.93m²,其他配套10814.26m²);总建筑面积47092.6m²(其中公交枢纽中心178.76m²,旅游接驳中心1231.05m²,公交枢纽中心配套商业4343.03m²,商业13314.88m²,地下停车场28024.88m²,停车位745个)。估算投资金额约:46000万元。

    B8(纵三路一标段):道路长约800m,双向2车道,车道宽度8米,人行道总宽度8米。

    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车行道工程、人行道、附属构筑物、附属设施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管网工程等。

    62400

    彭水县高铁片区智慧停车场

    B2(停车场B):紧邻横四路,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厕、充电桩,占地面积1150㎡。

    B3(停车场A):紧邻纵一路,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厕、充电桩,占地面积3350㎡。

    B4彭水县九黎滨江路广场新建项目

    景城片区沿滨江路新建广场两个,共计占地5210㎡。

    B5彭水县高铁片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

    B6彭水县高铁片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

    B7撮箕沟幼儿园

    18班幼儿园,占地面积5500㎡,建筑面积7500㎡及学校配套设施项目。

    彭水县高铁片区路网及配套工程

    B8(纵三路二标段):长450米,为双向2车道,路幅宽16米(人行道4米+车行道4米*2+人行道4米),设计时速30km/h。

    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车行道工程、人行道、附属构筑物、附属设施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管网工程。

    2.2.2计量单价最终以设计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后,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为准。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建安费约62400万元。

    2.4招标范围:彭水县高铁片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B标段全部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图说所示和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期要求:彭水县高铁片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B标段总合同工期为700日历天。其中:

    子项目B1合同工期为700日历天;

    子项目B2-B3合同工期为270日历天;

    子项目B4合同工期为180日历天;

    子项目B5合同工期为360日历天;

    子项目B6合同工期为360日历天;

    子项目B7合同工期为360日历天;

    子项目B8合同工期为210日历天。

    现场施工以招标人通知后,按子项目开工,当一个子项目具备施工许可进场的条件后即可进场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以对应子项竣工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1)或(2)项施工资质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

    (2)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www.cqggzy.com/pengshui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4.3 招标人应在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www.cqggzy.com/pengshuiweb)发布澄清或修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附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县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河堡社区河堡街8号2、3楼

    联系人:廖老师

    电话:023-7845385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7960950

    2023年3月1日

    联系我们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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